爱车被利器划伤,家住西安市某小区的汪女士心疼不已。随后她找到物业公司,被告知物业办每月收取的是占道费,不负责车辆保管。“既然收了费,就应该负责任。”汪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应该给她一个公道说法。
业主车辆受损,只能自认倒霉?
汪女士说,由于小区地下停车位紧张,自己只能把车停在小区路面上。27日一早,车的左侧从尾灯到头灯被利器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每个月150元钱的停车费不能白交。”汪女士找到小区物业,可她没想到,物业拒绝承担责任,说车辆在小区路面临时停放,他们收的只是占道费,车辆的各种伤害均由车主自行承担。
汪女士想不通,她说,向物业交停车费,图的就是车有保安看管,安全放心。而现在,光修理费就得花上2000多元,还得自认倒霉。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地下停车位仅110个,但小区业主车辆却有近160辆,供需矛盾是必然的。停在路面上的车辆,物业办只是按天收取占道费,不负责管理,也管不过来。
几乎所有物业公司都不对路面上停放的车辆承担保管责任,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的职能只是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并不承担安全保障责任,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包干到车”。
“业主车辆被损能否追究物业公司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律师表示,如果业主和物业订立了停车管理服务合同,车辆被盗或损坏的,物业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此外,如果业主能拿出证据,证明物业存在明显错误,如物业管理人员目睹业主车辆被损坏却没有制止,业主可以与物业交涉,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小区物业明确表示地面停放车辆只收取占道费,不负责保管,业主车辆丢失或损坏确实无法追究物业的责任。因此,将车停放在地面的业主只能自己多加小心,或为车辆买车身划痕险,出现损伤后由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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