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逐步恢复正常运营,近日兰州市商务局会同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兰州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指引》《兰州市零售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兰州市要求除封控区、管控区、隔离点内及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暂不营业外,其他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含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校外托护点、早餐夜市食品摊点)在达到疫情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有序经营。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理,落实全程管控,要对所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并消毒,严格管控人流,配备专人负责对进店人员进行疏导。严格落实人员佩戴口罩、一米线等候、入口测温、健康码查验、“小兰帮办”扫码登记等要求。符合堂食要求的餐饮单位,按照额定座位数的50%摆放桌椅,餐桌之间距离不少于1.5米,单人单桌、同向而坐、单独用餐。鼓励外卖订餐、打包自带,严禁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兰州市同时要求,符合恢复经营条件的大型商场(综合体)和家电类、汽车类等重点零售企业要分开设立进出入通道,并由专人负责防控措施。客流量较大、人员过于密集时,要有专人进行限流、疏导。营业期间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要确保开窗通风,有独立通风系统的要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并加强清洁消毒。提醒顾客在电梯间戴口罩、尽量避免交谈,增加对直梯、滚梯的消毒频次,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保持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每天对公共区域消毒2次以上。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企业积极组织货源,所有商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严格落实人物同防要求,杜绝污染。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展览展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