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甘肃省省级示范物业服务项目评选工作
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为了充分展现物业服务行业在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城市管理及建立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弘扬行业发展中的正能量和新风尚,倡导全行业积极服务民生,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树立行业典型和标杆,向社会展示物业管理行业的良好形象,以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发展。为此决定开展省级示范物业服务项目评选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评选范围
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物业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满一年,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且已实行综合一体化物业管理;
(二)物业管理项目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物业服务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四)未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之用途;未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未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未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五)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六)所聘用人员熟悉和从事过物业管理活动、未受到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
(七)属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并按时缴纳会费者。
特别注意: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取得奖牌后有投诉并经查实的将给予摘牌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四、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2、申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基本情况;
3、申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物业管理效果情况。
五、评选标准
按照《甘肃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居住物业)》和《甘肃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公共物业)》的规定执行,标准详见通知附件1、附件2。
六、评选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向所在市、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提交申报资料,当地尚未成立物业协会的,将申报资料提交至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市、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对申报省级示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预评预验;
3、市、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推荐上报预评预验合格的省级示范项目资料;
4、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预评预验合格的省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
5、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网公布评选验收合格的省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
七、时间安排
1、10月30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申报材料;
2、11月1日至11月15日前,市、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完成省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预评预验工作;
3、11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推荐上报预评预验合格的省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申报材料。11月21日至2019年1月10日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考评验收省级示范项目;
4、2019年1月10日至1月15日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网公示评选结果。
八、工作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认真准备,严密组织,争取更多的物业服务项目达到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居住物业)及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公共物业),为提升服务品质,打造物业品牌,发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带动作用做出新贡献。
2、严格评选标准。参照《甘肃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居住物业)》和《甘肃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公共物业)》,市、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和参与评选验收的专家成员,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价标准组织验收,不得降低标准。
3、严格工作纪律。省级示范项目评选工作人员和专家成员,不得让参评企业承担评选工作的有关费用、不得在参评单位就餐。一经发现,属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建议其工作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评专家成员的,取消专家成员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
九、评选结果通知及表彰
评选结果将在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官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在2018年度协会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联系人:孙婷婷 18189592008 王娟 15101274852
办公室电话:0931-8628589
电子邮箱:gswyxh@163.com
附件:1.甘肃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申报表
2.甘肃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居住物业)
3.甘肃省省级示范物业项目服务评价标准(公共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