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费管理,筹备组拟定了《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经2016年5月28日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印发,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件:《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是甘肃省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费是本会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用途
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和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二、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2.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3.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4.副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5.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
6.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7.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三、缴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1.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原则上按届一次性缴纳两年会费。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一次性缴纳的,可申请分期缴纳。
2.会员单位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全年会费。凡在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的新会员,按全年会费1000元缴纳。7月1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会员,按半年会费500元缴纳。每年10月1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缴纳次年会费。
3.如有困难不能缴纳当年会费的,应由该会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秘书处批准,可缓交一年。
4.会费统一转账至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公用开户行账户。财务部收到会费后,于15日内出具由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寄回交费单位。
四、其他
1.协会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会员缴纳的会费。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并接受登记主管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审计。
2.按照章程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无故1年不缴纳会费者,视作自动退会,会员名单将定期在甘肃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告。
3.会员单位参与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优惠价格。
4.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